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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和谐处理一起工伤事故纠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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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8月31日,原在某银行宜春市分行受伤的保洁员彭某办理了出院手续,一起历时近两个月的工伤事故纠纷终于和谐解决。

    彭某原是位年近56岁的妇女,在其将近50周岁前,我公司就向彭某下发了辞退通知。彭某通过银行导及其部门负责人的关系,向我公司说情,并承诺不论生老病死,与我公司没任何关系。对此,我公司还是不同意将彭某留用,并多次在专题会上要求银行不同意将彭某留用。但是,彭某凭着银行有关系,对我公司派遣替彭某岗位的保洁员采取辱骂的办法,使我公司派遣的三批保洁员无法作业。对彭某违法举动,银行职能部门采取迁就的态度,要求我公司留用彭某。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我公司还是没有同意留用彭某,而是要求与彭某儿子陈某签订劳务承包合同,明确其儿子陈某承担银行的日常保洁服务。

    今年7月17日,银行直接打电话要求彭某到银行承担保洁服务,在保洁过程中,彭某不小心从楼梯上跌倒地面,造成胸骨受伤,当日送往医院抢救、治疗。在治疗期间,彭某儿子陈某要求银行及我公司赔偿医疗费、工伤费。银行以物业服务由我公司承担为由,提出由我公司全部承担医疗费、工伤费。我公司则以彭某属银行自请,提出由银行承担所有责任。陈某认为银行及我公司相互推责任,在彭某还在住、,银行和我公司都支付了医药费的情况下,纠集闲杂人员,企图制造事端,达到赔偿目的。

在各方面对彭某受伤事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清的情况下,我公司积极主动联系法律人员,与银行和陈某共同对事故进行分析,对责任进行蔬理。银行导对我公司的分析、要求表示接受、支持,并支付了大部分费用,陈某也表示如彭某伤情较好,尽快出院做康复休养,不提附加条件。

    在彭某住院46天后,三方实现了和谐调解。